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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金融業發展的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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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人:唐晨峰 發布時間:2015-07-14 點擊數:1439次 【字體: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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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民政府
關于進一步加快金融業發展的意見
安政發〔2015〕19 號
為深入推進我市金融業發展步伐,全面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和水平,現就進一步加快金融業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快金融業發展的重大意義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其發展水平是衡量一個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重要標志。進一步加快發展金融業,打造綠色健康金融服務體系,有利于提供更加開放、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務與金融合作,不斷提升生態文明建設和完善循環產業體系,為我市國家主體功能區建設試點示范和美麗富裕新安康建設提供支撐和保障;有利于發揮金融對經濟社會資源配置的重要調節作用,促進優化產業結構、轉型升級,推動全市經濟社會加快發展;有利于資金、技術、信息和人才等生產要素向安康集聚,著力形成新的經濟增長極。各級各部門一定要深刻認識進一步加快金融業發展的重大意義,切實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解放思想,求真務實,開拓創新,努力實現我市金融業快速健康發展。
二、進一步明晰金融業發展的階段性目標
(一)近期目標。到 2015 年底,銀行業金融機構貸款增速20%以上,各項貸款余額達到575 億元,各項存款余額超過1000億元;地方性融資機構融資100 億元,市財政主導的政府投資新增100 億元;市財政撬動金融資金80 億元(市財信融資擔保公司擔保額35 億元,市財信小額貸款公司發放貸款30 億元,市財信典當公司典當額10 億元,市發展投資集團直接融資5 億元);市財信融資擔保公司和財信小額貸款公司增資擴股后資本金分別達到10 億元;保險機構實現保費收入20 億元;實現中小企業“新三板”掛牌零突破。引進西安銀行來安設立分行,完成漢濱中銀富登村鎮銀行組建并開業運營,實現長安銀行縣域小微支行全覆蓋。
(二)中期目標。每年引進 1-2家省內外銀行來安設點;穩妥推進小額貸款公司等地方性融資機構健康發展;3-5 年內組建1 家以上市級商業銀行,全市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存貸比達到65%,確保存款盡可能用于當地經濟發展;到2020 年,全市銀行業金融機構達到18 家,保險公司達到30 家,保險深度達到5%、保險密度達到3500 元/人;小額貸款公司達到35 家,融資性擔保公司達到10 家,典當公司達到15 家。
(三)遠期目標。通過加快金融改革發展和體制機制創新,全市綠色健康金融體系健全完善,金融發展環境顯著優化,金融風險防控能力明顯增強,金融信用體系健全完善,銀行和保險業做精做優,地方性融資機構做大做強,利用外資水平大幅提升,誠信、公平、安全的金融市場基本形成,金融業成為我市新的支柱產業。
三、著力抓好金融業發展的重點工作
1.擴大信貸投放規模。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積極向上爭取信貸政策和貸款審批權限,不斷擴大信貸投放規模。組織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政銀企對接活動,實施銀企對接項目資金到位情況通報制度。改進和完善信貸政策導向效果評估制度,加強信貸政策導向效果評估結果運用,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我市實體經濟信貸支持力度。加強同國家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和進出口銀行等政策性銀行的合作,積極爭取政策性項目貸款。
2.加大金融產品創新力度。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不斷開發信貸產品,推進“助保貸”等業務開展,創新開展產業鏈、商業圈、企業群等融資業務。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擴大抵(質)押物范圍,推進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土地使用權封閉貸款、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質)押貸款、涉農企業設施設備、種養殖產品等質押貸款和城市發展基金及PPP 模式等新型抵(質)押貸款工作開展。開展物聯網金融試點,打造金融倉儲的升級版,探索建立貨運、公共服務物聯網金融模式。積極促進互聯網金融基礎設施建設,推動金融工具、金融市場、金融組織結構及金融運行機制創新,促使我市金融業向數量化、工程化、交叉化和電子化方向發展。
3.擴大企業直接融資規模。鼓勵和推動一批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發行中小企業集合債和區域集優債進行直接融資,培育和指導實力強、有潛力、符合條件的企業到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鼓勵和支持企業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和區域性股權市場掛牌交易,促進我市企業進入多層次資本市場進行直接融資,擴大融資規模。做好重點上市后備企業培育工作,加快推進安康北醫大、陽晨牧業、中科納米、華銀科技等企業上市輔導和前期籌備工作。力爭3 年內我市有1 家企業在主板、
中小板或創業板上市,有4 家企業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或區域性股權市場掛牌交易。
4.建立信貸風險補償機制。市縣政府要從扶持農業、林業、水利、工業及中小企業等發展基金中共劃出1000-2000 萬元設立金融業發展專項基金,通過銀行貸款貼息、信貸風險金補償等方式,用于彌補金融機構和擔保性融資機構的信貸資金損失,有效增強金融機構支持小微企業和服務“三農”的主動性。
5.支持保險業創新發展。創新養老保險產品和服務,提升醫療保險服務水平,加快發展與公眾利益密切相關的責任保險,探索建立巨災保險制度體系,推動社會治理領域保險產品和服務創新,推進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并逐步擴大覆蓋面,不斷提高保險深度和密度。支持各金融機構通過農業保險解決涉農貸款風險大、抵押難等問題,發展“銀保富”類銀保結合產品。積極開發適合安康特點的新險種,不斷提高涉農保險的參保率。
6.完善地方金融組織體系。大力吸引省內外法人金融機構來我市設立分支機構,并支持其在縣域增設支行和營業網點。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到我市發起設立村鎮銀行。穩步推進農信社改制,加快組建農村商業銀行。到2016 年底,實現我市縣域農村商業銀行全覆蓋。用3-5 年時間,通過市財信小貸公司的增資擴股并經有效規范整合,發起設立商業銀行,實現“本土銀行”零突破。探索建立抵(質)押、公證、擔保、借貸及金融服務、金融超市等一條龍融資信息服務平臺,引導市級金融單位總部或其內設的中小微企業貸款服務中心等機構北遷,促進金融機構加快聚集,形成安康的金融服務中心。
7.穩步發展地方性融資機構。引導地方性融資機構發展從數量上的擴張向提質增效轉變,大力支持其增資擴股、做精做優、做大做強。加快以市發展投資集團為主體的政府融資平臺建設,設立創投基金,成立地方金融控股公司,提高地方性融資機構的競爭力。鼓勵符合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典當公司增資擴股、增設分支機構。每年整合不少于5000 萬元的資金建立發投基金,用于支持擔保體系建設和龍頭企業的培育發展。鼓勵縣(區)政府主導設立擔?;?,建立健全新型銀擔合作機制和政策性融資擔保風險補償機制。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撬動金融資本作用,促進地方經濟發展。
8.提高金融服務水平。堅持將生態文明、新型工業化、新型城鎮化、循環產業和國家主體功能區建設試點示范建設作為打造綠色健康金融體系的有力抓手,繼續加大金融支持保障房建設、棚戶區改造、移民搬遷、創業促就業、助學貸款、精準扶貧等民生工程的力度。提高金融對現代農業園區、涉農企業和小微企業的扶持水平,努力實現涉農貸款和小微貸款增速高于全部貸款平均水平。深入推進“三縣一帶”普惠金融試點工作,不斷提高金融服務縣域經濟水平。
四、切實強化金融業發展的各項措施
(一)政策扶持
1.簡化各項審批手續,提供優質高效服務。對金融機構不良資產處置和分支機構設立中涉及的相關證明資料的出具、項目規劃的審批、土地房產權證的辦理等事項,各級財政、稅務、國土、房產、工商等部門要積極配合,簡化手續,限時辦結。涉及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相關部門要按有關政策規定予以減免,涉及各種經營性服務收費,應按最低標準收取。
2.制定機構引進辦法,助推金融發展壯大。爭取和落實中省相關政策,為金融機構落戶安康創造良好環境。研究出臺《安康市引進銀行業金融機構獎勵暫行辦法》,加大對引進金融機構的獎勵力度,對新引進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地區總部或分支機構,給予一定額度的財政性存款支持,其自建、購買或租用辦公用房均可享受優惠政策,其高管收入可享受返還稅收優惠政策等。對省內金融機構在我市新設分支機構、在縣城以下設立分支機構或營業網點以及市級金融單位總部或其內設的中小微企業貸款服務中心北遷的,給予用地優先保障和資金上的一次性獎勵。
3.加大金融獎勵力度,支持重點領域發展。研究制定金融業支持新興產業、民生事業、節能環保等領域的獎勵政策,完善貸款風險補償和貸款增量獎勵政策,尤其要加大對戰略性新興產業貸款損失的補償力度,鼓勵金融機構為科技、民生、節能環保等產業提供便捷的金融服務和低成本的資金支持。對在主板、中小板、創業板等A 股市場上市的市內企業,除享受西部大開發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外,市財政一次性給予100 萬元的獎勵;對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或區域性股權市場掛牌交易的的市內企業,除享受西部大開發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外,市財政一次性給予50 萬元的獎勵。
4.創新支農支小方式,促進“三農”經濟發展。積極爭取
省級農村金融改革發展獎補資金,對新設立的小額貸款公司給予一定扶持,切實落實小額貸款公司稅收優惠政策。加大對農業保險的考核獎勵力度,提高投保標準、擴大險種范圍,支持高效農業發展。積極運用支農再貸款,支持農村法人金融機構加大對“三農”的信貸投放和產品創新力度,創新適合現代農業園區的產品和服務,有效降低現代農業園區及涉農企業的融資門檻和成本,逐步形成銀行支持、擔保介入、保險跟進的農村金融創新服務體系。探索建立農業貸款風險補償機制,鼓勵縣域金融機構將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當地貸款。
(二)組織保障
1.加強對金融工作的組織領導。充分發揮市金融工作領導小組的作用,加強對重大問題和重大改革的研究決策。落實政府“一把手”親自抓金融的工作機制。進一步強化市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職能和建制,加強工作力量。各縣(區)也要強化金融辦職能,增加編制數量,配備專職人員,加強本縣區的金融服務力量,促進縣域經濟加快發展。
2.完善金融人才激勵措施。建立長短激勵相結合、收入業績相掛鉤、貢獻薪酬相匹配的人才獎勵機制,對我市經濟社會發展作出重要貢獻的金融人才要根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對引進的高層次金融人才,要在安家入戶、住房解決、醫療保障、子女入托入學、配偶就業等方面給予關心和落實。探索建立地方政府與上級金融監管部門、金融機構間干部雙向掛職交流機制。逐步提高各級人大、政協金融界別代表和委員的比例。
3.不斷優化金融生態環境。大力開展信用戶、信用企業、信用村鎮和信用社區建設,積極開展“信用縣區”創建工作,切實推進信用安康建設。市發改委要加快推進信用安康建設步伐,認真做好全社會信用體系的搭建工作,并建立信用體系建設獎勵機制,制定考核獎勵辦法;市人行和發展投資集團要建立覆蓋全市金融單位及地方性融資機構的征信系統,市保險協會要加快推進保險信用體系建設。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完善信用信息采集和披露制度,支持各級人民法院設立金融審判庭和金融案件執行庭,建立定期曝光“老賴”制度。對駐安金融機構、地方性融資機構和金融市場實行分類監管,廣泛開展金融安全宣傳活動,嚴厲打擊非法集資、放高利貸、設地下錢莊等非法犯罪活動,嚴格禁止政府公職人員、金融從業人員參與民間借貸。
4.加大金融工作考核獎勵力度。制定完善《安康市金融及地方性融資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發展考核獎勵辦法》,加大金融及地方性融資機構在新型城鎮化、工業化和中小企業、“三農”資金投放的考核力度,引導信貸資金投向重點經濟領域。充分發揮政府性資金的杠桿調節和補償、獎勵及激勵導向作用,對做出突出貢獻的金融機構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調動金融機構服務地方發展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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